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鄉規劃局、城管局(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根據省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修訂文件的通知》和《應急管理工作制度》等有關規定,現將新修訂的《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破壞性地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結合本市實際編制或修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以保證地震時抗震救災工作有序、有效地開展,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
原省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通知》(冀建抗[2002]261號)廢止。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