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工程設計資質證書更換新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各設區市建設局、華北石油管理局: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工程設計資質證書更換新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市函〔2009〕331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更換范圍和程序
按建設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規定,工程設計甲級資質,以及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乙級資質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行審批,請按《關于工程設計資質證書更換新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要求進行申報。由省勘察設計咨詢協會受理、初審。
工程設計乙級資質(除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以及工程設計丙級資質,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進行審批換證。申報材料統一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批服務中心受理。
本次資質換證不含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專項資質繼續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換證工作的通知》(建市資函〔2009〕34號)辦理。
具有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乙級、丙級資質單位,但尚未完成改制工作,暫不受理資質換證。
二、申報材料
(一)《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及電子數據(從《河北省勘察設計企業管理系統》填報并打印資質申報表);
(二)資質換證申報材料;
1、申報材料目錄;
2、企業法人、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原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4、《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非注冊人員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見附件二及相關要求)。
企業報送的申報材料,請用A4紙裝訂整齊,不缺頁少頁;《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不隨意多頁少頁,不得隨意修改;附件材料要求有分類目錄、頁碼,提供材料必須齊全,并符合相關要求。
三、原資質證書有關要求
按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文件核發的工程設計資質證書,除資質證書中注明有效期外,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要求,自2010年4月1日全部自行失效。
在資質證書換證、轉正后領取新資質證書時,應將原資質證書全部交回。如資質證書遺失,按建設部《關于建設部批準的建設工程企業辦理資質證書變更和增補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號)辦理資質證書遺失手續后,申領新資質證書。
按建設部《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規定,我廳于2007年9月1日以后,因暫無新版資質證書,核發了部分有效期為5年的原版資質證書。為此,我廳將為以上企業更換新版資質證書。
工程設計資質換證關系到各設計企業市場準入資格的工作,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和各設計企業應高度重視。企業報送材料要按建設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文件規定進行。
附件: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工程設計資質證書更換新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市函〔2009〕331號)
2、勘察設計非注冊人員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表(樣表)
二OO九年六月十九日
一、更換范圍和程序
按建設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規定,工程設計甲級資質,以及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乙級資質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行審批,請按《關于工程設計資質證書更換新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要求進行申報。由省勘察設計咨詢協會受理、初審。
工程設計乙級資質(除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以及工程設計丙級資質,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進行審批換證。申報材料統一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批服務中心受理。
本次資質換證不含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專項資質繼續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換證工作的通知》(建市資函〔2009〕34號)辦理。
具有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乙級、丙級資質單位,但尚未完成改制工作,暫不受理資質換證。
二、申報材料
(一)《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及電子數據(從《河北省勘察設計企業管理系統》填報并打印資質申報表);
(二)資質換證申報材料;
1、申報材料目錄;
2、企業法人、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原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4、《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非注冊人員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見附件二及相關要求)。
企業報送的申報材料,請用A4紙裝訂整齊,不缺頁少頁;《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不隨意多頁少頁,不得隨意修改;附件材料要求有分類目錄、頁碼,提供材料必須齊全,并符合相關要求。
三、原資質證書有關要求
按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文件核發的工程設計資質證書,除資質證書中注明有效期外,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要求,自2010年4月1日全部自行失效。
在資質證書換證、轉正后領取新資質證書時,應將原資質證書全部交回。如資質證書遺失,按建設部《關于建設部批準的建設工程企業辦理資質證書變更和增補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號)辦理資質證書遺失手續后,申領新資質證書。
按建設部《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規定,我廳于2007年9月1日以后,因暫無新版資質證書,核發了部分有效期為5年的原版資質證書。為此,我廳將為以上企業更換新版資質證書。
工程設計資質換證關系到各設計企業市場準入資格的工作,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和各設計企業應高度重視。企業報送材料要按建設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文件規定進行。
附件: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工程設計資質證書更換新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市函〔2009〕331號)
2、勘察設計非注冊人員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表(樣表)
二OO九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