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河北省城鄉規劃和勘察設計人才隊伍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設區市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鄉規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財政局、科學技術局、教育局、地方稅務局:
為貫徹實施《河北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省第八次黨代會精神,大力開發我省城鄉規劃和勘察設計人才資源,全面提高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素質,增強我省城鄉建設的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省城鄉規劃和勘察設計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冀辦發〔2010〕6號)和省領導批示要求,現將制定的《河北省城鄉規劃和勘察設計人才隊伍建設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