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勘察資質標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北京市規劃委,天津、上海市建設交通委,重慶市城鄉建設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總后基建營房部工程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有關行業協會: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我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資質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同時廢止。執行中有何問題,請與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聯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3年1月21日